上海市监局:禁止违法出售、加工织纹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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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讯摘要

上海市监局:禁止违法出售、加工织纹证券时报e公司讯,上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,禁止违法出售、加工织纹螺。原卫生部《关于防备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》(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3号)和...

快讯正文

上海市监局:禁止违法出售、加工织纹螺证券时报e公司讯,上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,禁止违法出售、加工织纹螺。原卫生部《关于防备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》(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3号)和原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《关于织纹螺出售有关问题的复函》(食药监办食监二函〔2016〕528号)明确规定:任何食物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收购、加工和出售织纹螺。引起织纹螺中毒的首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,食用后可发生头晕、吐逆、口唇及手指麻痹等中毒症状,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,最长为4个小时。河豚毒素理化性质比较稳定,常见盐渍、日晒和一般加热方法均不能彻底去除。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,现在尚无特效医治解毒药物。

上海市监局:禁止违法出售、加工织纹螺-第1张图片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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